包 车 协 议
甲方: 乙方:
地址: 地址:
电话: 电话:
传真: 传真::
乙方为活动方便,租用甲方的客车,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1、乙方租用甲方的 座 辆,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。 行程: 提前一天告知车号及司机联系电话。
2、车价人民币 元整,车费结算方式 。
3、甲方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清洁卫生,车况良好,设备齐全、无安全隐患的豪华大巴,且合法手续齐备。
4、甲方驾驶人员应符合规定条件,持证上岗,禁止喝酒。
5、甲方车辆应投旅客保险,并承担旅途中因甲方原因所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。
6、若乙方临时取消行程,所付定金不予退还。若乙方临时更改行程,应提前五天告知甲方,否则乙方按单车价格的50%赔付甲方,若甲方若未按协议保障乙方用车,也按单车价格50%赔付乙方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7、车费中 含 (不含)车辆通行费、油料费、停车费。司机的餐费及住宿费由乙方负责安排。
8、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,签订此协议,不得违约,如有一方违约,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。
甲方:莆田兴龙祥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: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
签章: 签章: